柘政办〔2017〕13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排查和消除电线电缆质量安全隐患,现将《柘荣县电线电缆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柘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柘荣县电线电缆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调查处理情况及其教训的通报》(国办发〔2017〕56号)精神,按照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电线电缆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办〔2017〕221号)的统一部署, 为排查和消除电线电缆质量安全隐患,结合全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和在工程建设等领域中使用假冒伪劣电线电缆的单位, 依法严惩电线电缆质量违法犯罪分子,排查和消除质量安全隐患,整顿和规范电线电缆生产、销售、使用市场秩序, 进一步完善招投标和建筑材料采购制度, 建立健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机制, 促进产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 二、工作分工 (一)生产环节 县经商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电线电缆产业政策,加强行业管理,支持生产企业提升工艺装备和产品技术水平,推动重点生产企业转型升级。 县市场监管局: 加大对电线电缆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假制劣违法行为,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加强电线电缆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的后续监管,督促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落实认证企业监管责任。对电线电缆生产领域存在的系统性、区域性、行业性产品质量问题进行排查整治。发现本省企业生产的电线电缆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 应及时通报有关单位。 (二)流通环节 县市场监管局:加大对电线电缆批发市场、商店等销售单位的检查力度, 严厉查处销售不合格商品、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商品以及以次充好、假冒质量认证标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等违法行为。发现辖区市场销售的电线电缆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的, 应及时通报相关部门。 (三)使用环节 县发改局:根据国家《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招标投标择优机制,营造“优质优价”的市场氛围。 县住建局:督促房建市政工程建设各方主体严格落实建筑材料进场验收制度,做好材料进场、检验、溯源等台账,防止问题电线电缆流入施工现场, 及时排查本部门发现、外部门通报的问题电线电缆,并依法处置。在工程建设中发现问题电线电缆的, 及时通报相关部门。 县交通运输局:督促公路、水路等工程建设各方主体严格落实建筑材料报验把关制度,做好材料进场、检验、溯源等台账, 防止问题电线电缆流入施工现场, 及时排查本部门发现、外部通报的问题电线电缆,并依法处置。在工程建设中发现问题电线电缆的,及时通报相关部门。 县水利局: 督促水利工程建设各方主体严格落实建筑材料验货把关制度,做好材料进场、检验、溯源等台账,防止问题电线电缆流入施工现场, 及时排查本部门发现、外部门通报的问题电线电缆,并依法处置。在工程建设中发现问题电线电缆的,及时通报相关部门。 县供电公司:重点监管电网建设使用电线电缆的质量, 督促使用单位严格落实建筑材料验货把关制度, 做好材料进场、检验、溯源等台账,防止问题电线电缆流入施工现场,及时排查本部门发现、外部门通报的问题电线电缆,并依法处置。在工程建设中发现问题电线电缆的, 及时通报相关部门 。 (四)刑事打击 县公安局: 依法受理相关部门移交的制售假冒伪劣电线电缆产品违法犯罪案件, 对符合条件的及时进行立案侦查, 严厉打击各类制售假冒伪劣电线电缆品违法犯罪活动。 三、重点任务 (一)开展对电线电缆生产企业的专项监督检查。围绕企业生产资质、生产过程、生产工艺、出厂检验等情况,对电线电缆生产企业开展全覆盖现场检查。按照“企业全覆盖、品种抽重点、项目查安全”的总体要求, 组织开展电线电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排查产品存在的质量安全风险。发现存在问题的,依法采取责令整改、撤(吊)销证照、暂停证书等处置措施,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进行彻查。对涉嫌违法的立案查处, 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县市场监管局牵头, 其他相关部门配合) (二)开展对电线电缆销售单位的专项监督检查。以销售不合格商品、无厂名厂址、以次充好、假冒伪造质量认证标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等违法行为重点, 组织对电线电缆相关批发市场、商店等销售单位开展现场检查。发现销售“奥凯问题电缆”的, 应责令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 并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查处;发现其他问题线索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 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 。(县市场监管局牵头, 其他相关部门配合) (三)开展对相关使用电线电缆工程的专项监督检查。 全面深入排查工程项目是否使用“奥凯问题电缆”。 对相关工程开展全覆盖检查, 重点检查是否有使用近三年内群众举报、检查不合格及有违法记录企业的产品。发现电线电缆存在质量问题的, 要尽快全部拆除、更换,依法处置,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县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供电公司按照职责分别牵头, 其他相关部门配合) (四)严厉打击电线电缆质量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受理相关部门移交制售假冒伪劣电线电缆违法犯罪案件, 对符合条件的及时进行立案侦查。对重大工程、 民生工程中涉嫌使用问题电线电缆的,提前介入,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证据固定和源头追查。(县公安局牵头, 其他相关单位配合) 四、时间安排 从本方案下发之日起到2017年底,开展全县电线电缆专项整治行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电线电缆产品专项整治工作事关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 结合我县和本部门实际,制定细化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责任分工,切实抓出成效。各乡(镇)政府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协作配合。此次电线电缆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涉及生产、流通、使用等多个环节,全县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加强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 涉企信息特别是企业的不良信息应及时推送到省、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打造“齐抓共管、多头推进”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格局 。 (三)加强督促检查。县政府将组成督导组对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强化责任落实。县直有关单位要加强对下级单位的监督指导,层层传导压力。各乡(镇)政府要加大对重点地区和有关单位的检查力度,确保整治任务落到实处。对工作开展不力、执行上级要求不坚决、敷衍走过场的单位及个人,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加强舆论引导。各乡(镇)政府按规定及时公开不良信息,回应社会关切。要把握好信息公开的方式,加强舆论引导,切实做到主动引导、精准引导、有效引导。通过及时公开与正确引导, 既要起到震慑不法企业的目的, 又要宣传一批质量诚信企业, 让群众看到政府坚决打击假冒伪劣行为的决心, 增强放心消费、安全消费的信心。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并于2017年12月10日前将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县市场监管局(联系人:陶灼云,联系电话: 8338805,传真:8352283,电子邮箱: 498042212@qq.com)统一汇总后上报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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