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荣县民政局_补领结婚证
2015-11-28 10:20:15 浏览次数 6759
事项编码 | ND07110QR03 | 事项名称 | 柘荣县民政局_补领结婚证 | 事项类别 | 非行政许可 | 法定依据 (政策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2.《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387号) | 申报条件 (办理条件) | 1 结婚证遗失或损毁; 2 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可 | 办理流程 | 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 | 法定期限 | 当场办理 | 承诺期限 | 当场办理 | 申报材料 | 1、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1份); 2、结婚登记档案(1份)。 | 相关表格 | 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 事项收费 | 根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民政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249号)规定,婚姻证书费9元/对。 | 办理机关 | 柘荣县民政局 | 责任部门 | 柘荣县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 | 受理地址 | 柘荣县民政局办公楼一楼大厅 | 办公时间 | 【夏季: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 2.30-5.30】 | 联系电话 | 0593-8382668 | 监督电话 | 柘荣县效能办 0593-8361111 中心效能督察组 0593-2278896 | 受理形式 | 窗口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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