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荣县民政局_结婚登记
2015-11-28 10:03:27 浏览次数 5742
事项编码 | ND07110QR01 | 事项名称 | 柘荣县民政局_结婚登记 | 事项类别 | 非行政许可 | 法定依据 (政策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2.《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387号) | 申报条件 (办理条件) | 1.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2.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 3.当事人为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当事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5.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6.申请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可 | 办理流程 | 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 | 法定期限 | 当场办理 | 承诺期限 | 当场办理 | 申报材料 | 1 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1份); 2 大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三张(1份) | 相关表格 | 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 事项收费 | 根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民政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249号)规定,婚姻证书费9元/对。 | 办理机关 | 柘荣县民政局 | 责任部门 | 柘荣县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 | 受理地址 | 柘荣县民政局办公楼一楼大厅 | 办公时间 | 【夏季: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 2.30-5.30】 | 联系电话 | 0593-8382668 | 监督电话 | 柘荣县效能办 0593-8361111 中心效能督察组 0593-2278896 | 受理形式 | 窗口受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