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司企业法人主管部门(出资人)变动备案
2015-10-26 08:48:42 浏览次数 2789
事项编码 | 004073047025 | 事项名称 | 非公司企业法人主管部门(出资人)变动备案 | 事项类别 | 行政许可 | 法定依据 (政策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88年6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4年2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04年6月10日《企业登记程序规定》 | 申报条件 (办理条件) | 符合非公司企业法人主管部门(出资人)变动备案条件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可 | 办理流程 | 受理-审核-发照 | 法定期限 | 30个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7个工作日 | 申报材料 |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非公司企业法人备案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 2、企业法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企业原主管部门(出资人)的上级机关同意其转让的批准文件、变动后主管部门(出资人)的上级机关同意其受让的批准文件; 4、企业原主管部门(出资人)与变动后主管部门(出资人)签署的转让协议(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划转的可不提交); 5、企业法人《国有资产变动产权登记表》; 6、企业法人章程(变动后主管部门(出资人)加盖公章); 7、变动后主管部门(出资人)的主体资格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8、企业主管部门(出资人)变更涉及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申请相关变更登记; 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企业主管部门(出资人)变动备案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 相关表格 | 本事项无办事表格 | 事项收费 | 不收费 | 办理机关 | 柘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责任部门 | 柘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受理地址 | 柘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 | 办公时间 | 【夏季: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 2.30-5.30】 | 联系电话 | 0593-2278876 | 监督电话 | 柘荣县效能办 0593-8361111 中心效能督察组 0593-2278896 | 受理形式 | 窗口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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