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经营年限变更审批(市级下放项目)
2015-10-25 15:35:41 浏览次数 4154
事项编码 | 004072968024 | 事项名称 | 外商投资企业经营年限变更审批(市级下放项目) | 事项类别 | 行政许可 | 法定依据 (政策依据)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001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4年2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0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1995年9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0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4年2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3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90年10月22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期限暂行规定》 | 申报条件 (办理条件) | 申请经营年限延长或缩短的条件:①一般合营期限不超过三十年;②属于国家鼓励和允许投资的项目,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50年;③从事土地开发建设并自行经营的项目,经营期限不超过有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期限,资源勘探开发项目,期限应在批准的开采储量开采完毕的期限内;④合作企业合同约定外国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资,并且投资已经回收完毕的,合作期限届满不再延长,但外国投资者增资除外。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可 | 办理流程 | 1、受理:申请人到县行政服务中心经贸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经办人当场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材料不齐全的发《缺件通知单》,材料齐全的出具《受理承诺单》; 2、审核:业务分管领导在1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 3、审批:窗口分管领导局长在1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批意见; 4、办结:准予许可的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不予许可的则颁发不予许可的文书。 注:属县审批权限由县经贸局自行审批,报市外经贸局审核发证,属市本级的申请材料直接报送市级外经贸部门窗口审批。 | 法定期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自受理通知单签发日起3个工作日 | 申报材料 | 1、外商投资企业办理经营年限变更申请表; 2、企业申请报告; 3、企业原合同、章程的修改协议(原件); 4、企业董事会关于拟变更事项的决议(原件); 5、企业已经年检的批准证书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6、验资报告; 7、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以上材料一式三份,均需加盖公章) | 相关表格 | 1、外商投资企业办理经营年限变更申请表 2、企业申请报告 | 事项收费 | 不收费 | 办理机关 | 柘荣县经贸局 | 责任部门 | 柘荣县经贸局 | 受理地址 | 柘荣县经贸局 | 办公时间 | 【夏季: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 2.30-5.30】 | 联系电话 | 0593-2278811 | 监督电话 | 柘荣县效能办 0593-8361111 中心效能督察组 0593-2278896 | 受理形式 | 窗口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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